大力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转化

  新形势下的中国经济增长逐渐趋于乏力,那下一个经济增长点会出现在哪儿呢?技术转移转化是最被看好的,所以才需要花大力气去激发科技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勇于打破那些条条框框的束缚。1996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因其历史局限性,里面较多体现了计划经济的影子,与现行技术转移转化趋势不符。
        创新是一个产品市场化的过程,科技成果必须要转化之后才能更好地体现创新价值。科技成果的转化也是提高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步骤。从国际形势来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即将到来,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越来越快,创新要素的全球流动也越来越快,国际间竞争也越来越强。目前,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短板,我们的知识创新速度还是很快的,每年有大量的科研论文、专利问世,但是产业的创新能力增长缓慢,因此需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因此,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已然迫在眉睫。首先要明确义务,即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其次,要引导建立技术转移机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部门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完成技术转移后,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转报财政、科技部门。此外,还要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在新发布的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强调产学研结合;加强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以及财政资助的科研成果转化;发展科技中介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以及科技保险等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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